“男女生不得发短信”折射学校教育惰性

2014-05-08 06:55:1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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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生之间不准相互陪同看病,不得相互请客、互发短信、互赠礼物,互传纸条、书信,男女生不能结对就餐、代买饭菜……日前,周口一高出台的这个校规引发众多学生和家长质疑。“同窗之间美好的纯洁友谊都不能有,这样还让孩子们怎么交往?”一位家长气愤地说。(5月7日《大河报》)

  限制学生恋爱的规定可谓层出不绝,五花八门。周口一高出台的校规是继“男女生不能单独成对出现在校园里”、“男女生距离不能小于50厘米”、“男女生在一起必须至少5人在场”之后,又一堪称奇葩的限制恋爱的规定,真可谓没有最奇葩,只有更奇葩。

  学校制止恋爱的出发点,当然是避免因恋爱影响学习,进而影响升学率的提升,但殊不知,学生学习知识只是一个方面,作为教育者,学校还应该教会学生异性之间的交往规则、技巧、注意事项及底线,让学生养成正确的恋爱观和人生观。在国外,教育者还要将如何避孕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从中可见人家的务实精神。而国内许多学校,不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恋爱观以及异性交往的规则,而是将恋爱视为毒蛇猛兽,一棍子打死,如此简单粗暴的做法,恰恰暴露了学校教育的惰性。

  相对而言,定个规定,比教给学生如何交往、如何树立正确的恋爱观简单多了,但是青春期的学生,喜欢异性是正常现象,假如对此只堵不疏,必然激发学生的逆反心理,其结果与学校规定背道而驰。鲁迅早就讽刺过对男女同学限制过多的现象,他说:“同学同泳,皮肉偶而相碰,有碍男女大防。不过禁止以后,男女还是一同生活在天地中间,一同呼吸着天地中间的空气。……要彻底划清界限,不如再下一道命令,规定男女老幼,诸色人等,一律戴上防毒面具,既禁空气流通,又防抛头露面。”对照一些学校的规定,恍惚间鲁迅先生讽刺的好像就是当下。

  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必须做遵纪守法的典范,可是一些学校出台的规定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侵害了学生的私权。同学之间的交往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学校没有任何理由和权力加以干涉。对于男女同学之间过于亲密的交往,学校只能加以引导,但是没有横加干涉的权力。

  作者:曲征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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