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用体系建立 “老赖”的好日子快到头了?

2014-05-06 06:52:0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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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并将于近期发布。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到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5月5日经济参考报)

  根据上述规划,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将分三个阶段完成。今年6月底前的主要任务是,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制度建设的方案;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悄然提速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种种失信行为也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悄然滋长。比如,有些地方政府言而无信,“辟谣”屡屡成为“真实的谎言”,政府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某些官员为谋求升迁,公然在政绩上玩数字游戏;在商业活动中,各种欺诈行为更是家常便饭;在科研领域,一些专家学者骗取科研经费、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也时有发生。在我们身边,各种诈骗手法不断翻新,电话诈骗、短信诈骗、恐吓诈骗几乎到了猖獗的地步,屡禁不绝。

  失信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然而,就连法院似乎也拿一些“老赖”没办法。有法院在闹市大屏上暴晒“老赖”,还有法院不惜重金,悬赏提供“老赖”信息者,收效甚微。法院拿“老赖”没辙,足见“老赖”已成顽疾。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诚信不仅关系一个人的品格,还关系政府、企业形象,关系国家核心竞争力。美国学者弗兰西斯·福山说过:“一个国家的福利及其他参与竞争的能力,取决于一个普遍的文化特性,即社会本身的信任程度。”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速,无疑是一项有着重大现实意义的战略举措。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是继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战略部署之后的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据报道,广东、江苏、贵州等地方政府已经启动了地方版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国家《纲要》的模式,基本实现了与国家层面的无缝对接。

  可与预计,随着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付诸实施,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工程将初具雏形,社会风气必将从根本上得到改善,“老赖”横行无忌的“好日子”也将会随之终结。

  作者:张卫斌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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