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3
减少检车
人为因素
近年来,有媒体曝光或群众反映,一些检验机构工作流于形式,擅自降低检验标准,没有发挥安全检验对保障车辆安全性能的重要效能。有的检验机构甚至只收费不检车,伪造检验数据,放纵“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为了遏制这些问题,《意见》进一步强化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使检验机构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李江平说。
一是强调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明检验机构名称,体现责任的可追溯性。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严格倒查,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纪问题。
二是转变监督管理模式,2015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部撤回派驻检验机构的民警,减少检车人为因素,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检测数据监管,全国统一应用机动车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实现车辆外观、重点检验项目照片、检验过程视频,检验人员姓名等信息的实时采集、存储和传输,以及检测结果的自动核查比对,提升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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