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轿车免检,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2014-05-17 05:31:1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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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点解读

  “6年免检”实为“6年免上线检验”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的新措施。这些改革新举措对广大车主意味着什么?如何充分享受新规定带来的便利?对此,相关部门人士及有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看点1

  检验标志仍须

  每2年申领

  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须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按照《意见》规定,对于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需要提醒群众注意的是,检验周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小汽车检验周期没有发生变化,仅是试行对6年内新车免予上线检测。因此,车主还是要每2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李江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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