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安徽宿州登报承诺“杜绝红包”

2013-11-15 11:30:1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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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3日,安徽宿州市委书记、市长等34名市级领导带头签订“杜绝红包现象,纯洁人际关系”承诺书。11月14日,该份有着34名市级领导亲笔签字的承诺书刊登在宿州市委机关报——《拂晓报》。(人民网11月15日)

  承诺书共承诺5项,大致内容是市领导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抵制公务活动收送“红包”现象,拒收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礼金,不得以嫁娶、乔迁等名义借机敛财。

  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反腐倡廉承诺书是制度,是规定,但无庸讳言,大多流于形式,没有人去监督、追问承诺后的情况。即使有干部“出了事”,也很少追究当时的承诺责任,特别是领导人的领导责任。

  但是,公开承诺书,特别是登报公开承诺书,责任和效果就不一样了。面向社会大众公开,承诺事项、承诺内容公之于众,意味着将接受整个社会、全体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范围、承诺责任远非单位、部门内部承诺可比。

  承诺,既是自律,也是他律。自律,因为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何况领导干部?一旦承诺,就要说到做到,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他律,因为领导干部承诺的事项内容都是党纪国法的要求和廉洁从政的规定,因为公开承诺出去后,群众就会盯住你,监督你,舆论就会关注你,追着你。

  承诺就是亮剑,向自己亮剑。承诺必须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兑现,不打折扣,否则就会失信于人,影响领导形象,影响领导权威。

  承诺是一种态度。安徽宿州市领导干部敢于公开登报承诺,至少表明了抵制“四风”、纯洁人际关系的诚意和决心,也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表现。同时也表明了敢于将自己置于阳光之下,暴露于群众眼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勇气和坦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猫腻都逃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宿州干部能否兑现承诺,交出一份满意答卷,我们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阳光下见分晓。

  但愿宿州干部公开登报带头签订承诺书不是作秀,不是哗众取宠,否则无异于引火烧身,自掘坟墓。让我们一起向腐败开炮,告别“红包”,消灭“四风”,纯洁人际关系,为建设廉洁政府、廉洁政治、廉洁干部而努力吧!

 

  作者:刘运喜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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