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镇严把“四关”治“两非”

2013-11-06 07:15:39  来源: 齐网-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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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芳 杨成涛 报道

  本报东阿讯 今年以来,东阿县大桥镇计生办在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中,通过严把“四关”,有力制约了“两非”现象的发生,收到了良好效果。

  严把B超管理关。认真落实“双人双锁、双人执机”的B超室管理规定。B超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并持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每年初由计生办与其逐人签订《B超室工作人员责任书》,约定了技术人员的义务和责任,如有触犯,严格执行,决不姑息。

  严把责任人担保关。计生办与每对申请生育的夫妻签订责任书,保证孕后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私自引流产。同时与本村自愿为该户担保、并能够承担经济处罚5000元的三人签订担保书,将申请生育夫妇双方,及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存入申请档案保存。对违反责任书的育龄夫妇,除落实夫妇双方的责任外,严格按照担保合同,落实担保人、责任人连带责任。

  严把孕情跟踪关。严格执行持证人员,每月一查体、流动人口两月一回函制度。服务站每月26—30日对持证人员进行一次孕情监测,及时掌握孕情,孕后60天内严格上报孕情,不得迟报、漏报、错报。对孕情错报、漏报、迟报及无故不到站查体、不回函的人员,由管区人员根据责任书、担保书的内容,落实责任人、担保人的责任,每月1号兑现上月的情况,一季度一总结,年终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管区书记、管区计生主任、服务站技术人员、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职分别与辖区内的持《生育证》对象,签订了包保责任制,并根据包保制度对生育对象进行随访。随访期间,如出现不明原因的孕情消失、私自引流产等,对帮包责任人每人罚款100元。

  严把终止妊娠审批制度。持证怀孕后,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严格要求由本人向镇计生办申请,经县计生服务站B超检查,市终止妊娠鉴定检测中心鉴定后,方可到指定地点实行终止妊娠手术。对鉴定结果阳性、持证对象不明原因造成的私自引流产、死胎等现象,一律视为违法行为,收缴《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对责任人、担保人落实相应的责任追究。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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