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当多提供“好人必有好报”的生存土壤

2013-09-30 11:55:21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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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刘阿春曾干过两件大事:徒手赶跑歹徒,救下一名女孩;拾得15万元巨款,凌晨苦等失主俩小时。前者让他欠下一屁股债,后者气跑了女友,至今都没找到。(河南商报9月30日)
  看完这条新闻,笔者脑海中闪出一个词来:可敬!刘阿春是一个好人,曾经他因为出手救人被歹徒伤害,落的一身债,他是当了好人的受伤者,他的个人利益受到了损害。但即便是这样,他当好人的人生信念却并未改变。所以,当他和女友领着2300元的月工资,在凌晨捡到15万元巨款之时,他宁愿苦等失主2个小时,也不肯将此钱装入自己口袋,甚至当失主拿出2万元要感激他,他也拒绝了,因为他说,那钱是人家丢的,还给别人是天经地义。
  孟子曰:“人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商朝的伯夷和叔齐国破后采薇而食,以至饿死,是种选择;谭嗣同拒不流亡,慷慨就义,是种选择;孔繁森舍家为业,两入西藏,以身殉职,是种选择,正所谓“大璞未完终是玉,精钢宁折不为钩”。保安是一个平凡的职业,刘阿春更是一个平凡的人,他选择做好人的信念,让人景仰。即便有人笑他傻,即便他的女友因为他拒绝了别人的感谢费,而愤然带着女儿弃他而去,我们依然要为他的傻喝彩,社会依然要感谢他的傻。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像他这样的傻好人,需要见义勇为的精神,需要拾金不昧的精神。刘阿春是一个高尚的人,他的高尚更在于他虽然遭受了一次好人之伤,却仍然能坚持这种好人理念,并且用实际行动继续践行着这种理念,这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但是,有一个问题却是应该引起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思考。既然刘阿春因为见义勇为救人而受伤住院,而被救者又家境贫寒,也无力承担医药费,这时候,为什么没有爱心给予刘阿春呢?为什么要让他身体受伤的同时还欠下一屁股债呢?这是多么伤人心的。其实,我们这个社会很多人都有着一颗善良、美好的心,很多人也愿意见义勇为,愿意助人为乐,愿意在他人遇到困难之时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但是,屡屡曝光的好人受伤事件却让人们心里多了一份防范,多了一份顾虑,甚至很多人都亲身体会到了这种伤害,俗话说,同一个人不能在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受到过伤害总是会有一种心理阴影,久而久之,人们的信念就发生了改变,就变得冷漠起来,变得多虑起来。试想一下,如果刘阿春在第一次救人吃亏之后,从此改变做好人的信念,那么该是多么的可惜啊。
  好人必有好报其实是人们对美德的一种期许。做好人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能够建立一种好的机制来帮助好人破除这种风险,让好人不再受伤,我想人们一定会更加坚定地坚守自己的信念。社会呼唤好人,呼唤爱心,但是,人都是普通的、平凡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的善心受到伤害,我们的社会应该创造一个好的环境来推崇 “好人现象”,营造一种不让好人吃亏的氛围,多提供“好人必有好报”的生存土壤,让爱心反哺好人。

  作者:袁东广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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