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0万助河南获全运金牌

2015-01-05 05:56:49  来源: 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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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跆中心主任:不知赵磊收钱

  原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主任常建平称,赵磊是十一届全运会跆拳道项目管理委员会的业务副主任,裁判选拔是由赵磊负责。应当说,拳跆中心在赛事的组织过程和裁判的选任过程中,都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且拳跆中心对外的言论也会对金牌的归属产生一定影响。

  对于赵磊收韩某30万元这件事,常建平说赵磊没跟自己汇报,私下也没说过,更谈不上说过这钱是否用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了。按照财务制度,不允许私下收受他人财物。

  常建平说,他知道赵磊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那是2009年上半年的事,当时魏纪中是世跆联的执委,但是当年魏继中又被选为世界排球协会的代主席,于是魏纪中在2009年上半年时候推荐由赵磊代替他参选新一届世跆联的执委。

  跆拳道中心研究同意赵磊作为候选人参与世跆联执委竞选。体育总局研究批准同意由赵磊参与世跆联执委的竞选。当时跆拳道中心为赵磊参与竞选,包括印刷宣传册、制作专门纪念品、公关拉票,一共花了十几万元。

  对于参与竞选,常建平说,他曾经在拳跆中心主任办公会或是周例会上提出,既然总局已经批准,中心就要全力以赴予以支持,争取成功。而且拳跆中心还向各省市体育局号召过的,希望得到各地人财物的支持。

  据他了解,地方体育局和相关运动中心没有给予金钱的支持,都是以实物的形式,支援的财物有正当的程序和正规流程,都要进行登记。赵磊个人从中拿钱未经报告、不登记入账是严重违纪,是不允许的。

  拳跆中心:竞选地方未提供资金

  证人张某回忆,作为跆拳部工作人员,他参与了赵磊竞选的全过程。

  当时我们有一个工作小组,工作内容有赠送委员礼品、材料等,这是国家体育总局出的钱。

  而拳跆中心出具的证据显示,赵磊竞选的印刷品印刷费是财务出的,这些费用列支在自筹资金项下;赵磊他们出访的机票、差旅费、住宿费等,是从外事经费支出的,这部分是从总局批准的。赵磊竞选单位出了两部分经费,地方体育部门在财务方面没有向拳跆中心提供过资金支持,并没有公关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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