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自家树木为啥会犯罪?

2014-04-04 02:00:0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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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8月,海南男子陈某购买了位于万宁市礼纪镇竹林村委会吴某的一片橡胶树后,雇请油锯机手陈某光等人,砍伐了4亩橡胶树,林木蓄积为28.52立方米。日前,万宁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该男子管制1年,并处罚金1000元。(见2014年4月3日《海南特区报》)

  按理说,自购的树林归己所有,怎么处理完全是个人的事情。其实不然,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规定,即便是自家的树林,也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才能实施砍伐。否则,就违反了《森林法》,属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则构成滥伐林木罪,须承担法律责任。陈某就是如此。

  陈某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砍伐自家的橡胶林,无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知故犯,即知道需要到林业部门申请办理《许可证》才能砍伐,但想反正林木是我的,想砍就砍,别人管不着;另一种情况是不知道自家的树木砍伐还得经林业部门批准办证。陈某大概属于后一类情况。由于案发后陈某认罪态度好,并主动缴纳罚金,因此法院做了从轻处罚。

  建设法治国家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包括每个公民都须学法、懂法、守法。陈某因滥伐自家林木被追究刑责这一典型案例,值得更多公民引以为戒。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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