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九旬老人被弃楼道,谁之过?

2013-12-14 02:50:30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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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一位90多岁老人被发现遗弃在宜宾市城区石坝街一居民家门口,身上只裹着一床烂棉絮,这已是老人第二次被弃在楼道里。知情者称,老人今年92岁,有1子2女,其子女因赡养问题谈不拢,两次将老人抬到楼道里。通过社区出面协调,老人目前已经被送往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救治。(华西都市报12月12日)

  众所周知,“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世世代代传承下去。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不和谐现象依然存在,近日,一则宜宾9旬老人因赡养纠纷被弃楼道的新闻被报道出来后,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与热议,如何关爱老人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当笔者看完这则新闻报道,看过老人被遗弃楼道图片的那一刻,内心很是心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一幕本应该不发生。可是,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这种不和谐现象却频频上演。在笔者看来,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应该坚守“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正能量。与此同时,透过这起遗弃老人事件,折射出的社会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反思,这种不和谐的现象,到底谁之过?

  第一,从法律角度来说,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基本义务。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的父母把我们抚养长大成人,当他们晚年并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作为子女,理应赡养照顾生我们养我们的父母。从这起事件来说,这位九旬的老人,因赡养纠纷被儿女遗弃楼道,实在不应该。试问老人的儿女,良心何忍?按理说,九旬的老人应该正在安享晚年,可如今不仅没有得到赡养,反倒被遗弃楼道,这不应该是儿女所为。老人没有任何错,这样对待年迈的母亲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如果长久这样遗弃老人,甚至构成遗弃罪,会受到法律的追责。

  第二,从道德角度来说,不能越过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体现传统一种博爱思想,理应发扬光大。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一个有良知和爱心的人,遇到孤寡老人还会伸出援助之手,何况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呢!在笔者看来,老人的子女除了良心要受到反思,还应该认真反思这种不孝的行为。从记者调查发现,虽然事出有因,但他们的说辞不能成为遗弃老人、不赡养老人的理由和借口。试问老人子女,只因没有商量好就对老人不管不顾吗?还是根本就不想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笔者认为,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这已经越过了最起码的道德底线。都已身为人父人母,如此对待老人,还怎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所以,在笔者看来,三位子女应该深刻反省下,尽快商量好赡养母亲的事宜,让老人安享晚年生活。

  第三,从社会角度来说,期待为孤寡老人多送一份关爱。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服务水平,特别是对那些子女在外地,没有办法获得照顾的老人,应该招募志愿者或是邻居一对一进行结对援助。此外,还要动员社会更广泛的力量和各个部门都来关心空巢孤寡老人。我们应该以中国传统文化“孝道”为根基,搭建一个更广阔的体现老年人社会价值的平台,真正实现“老有所老,老有所乐”的孝道。

  总而言之,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道德角度来说,孝敬父母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些不赡养父母,不传承“尊老爱幼”美德的不孝儿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责任,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美好。

 

  作者:李海丰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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