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我们的饮水安全?

2013-11-07 05:09:43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2011年,新华社曾报道辽宁新民在117个村实施的“防氟改水工程”:送走了高氟水,引来了铁锰超标水,造成劳民伤财。光明日报记者日前两次深入该市农村调查采访,同样是新民的另一个农村饮水工程,也暴露出该工程存在水质不达标、管材爆裂多、设备荒废多等诸多严重问题,同时还出现水利局干部成立公司承包工程的现象。(11月6日光明网)

  据报道,辽宁省新民市的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自2009年开工建设到2011年基本完成,四级财政投资2亿多,但至今还未通过省级验收。出现如此多的工程质量和饮水安全问题,而且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难怪当地群众惊呼:安全饮水工程“不安全”,喝水“不放心”。问题已经很明显,但真相仍然云遮雾罩,还有诸多疑问待解。

  疑问之一,2009年7月工程开始时,现场监理方就多次提出管子质量不行,对多个村的管材进行抽样检测,发现明显厚度不够,并出具书面意见暂停工程,但水利局却说没问题,还让管材公司出具了一份《质量保证承诺书》,于是这批管子又埋了下去,结果照样问题频出。按道理,水利局是业主单位,遇到问题应该马上分析原因,采取应对措施,却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表现如此武断,这是为什么?管材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自己的管子自己承诺质量,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又有什么权威性和公正性可言?

  疑问之二,相关证据显示,工程第七标段的承包商之一即为水利局自己开办的公司,局里干部当法人代表,自己办公司,自己承揽工程,明眼人一看就知其中猫腻。尽管相关负责人口口声声说饮水工程全部通过公开招投标完成,完全符合流程和规范,但却难逃掩耳盗铃之嫌。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公司负责人一语道天机,“主要是为了养活水利局下属的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人。”带有这种目的参加招投标,自己又是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岂有不中之理?

  疑问之三,维修方和水利局分别送检两家质量检测机构,为什么会出现两种完全不同的检测结果?两个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因为没有第三方的参与当然值得怀疑,但又恰好说明了问题的存在。9月14日,新民市主要领导表示,要求迅速调查事情真相,给社会和媒体一个交待。但截止今天,几十天过去了,有关部门仍然没有供任何事情进展的情况或者调查的结果,让人不免怀疑政府的工作效率怎会如此低下?还是其中另有难言之苦衷?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基础性的民生工程,饮水安不安全,放不放心,群众最有发言权,绝不能马虎,绝不可懈怠。饮水工程也是阳光工程,必须以公平和正义的精神来保证,来不得半点利益输送,搞权力自肥的把戏。饮水工程更是良心工程,进口入心,生命脉络,糟蹋了民心便是污染了良心。期待真相水落石出,还群众一汪洁净清澈之水。

 

  作者:李朝晖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相关新闻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推广

频道推荐

娱乐 | 女人 | 健康

热点排行

文化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