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强奸幼女,如此变态行径为哪般?

2013-10-10 13:38:32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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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4日晚9时30分,被告人郭玉驰见到一名幼女(2009年出生)在路边玩耍,遂起奸淫之心,便将其抱至家中卧室实施了奸淫。(《人民网》2013年10月10日)

  50岁男人强奸4岁不谙世事幼女,如此变态行径,令人发指。人大代表性侵幼女案审判结果尚未出来,现又惊爆云南官员强奸4岁幼女,如此变态行径到底为哪般?

  近段时间来,不断有性侵幼女案发生,从学校校长到人大代表,社会舆论充斥着质疑与骂声,如此高压态势下,为何还有官员触碰高压线,频频犯案。笔者认为个别官员之所以敢在社会舆论压力下频频犯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个别官员不把法律当回事,置法律、道德于不顾,言行举止自由散漫,不讲法律、道德底线的为所欲为;二是个别官员不把老百姓对权力的监督当回事,视百姓如草芥,把自己高驾在权力之上,以手中的权力为道具,将百姓肆意愚弄。官德的坠落,人性的兽化,金钱、美女还不够,将歪脑筋打在不谙世事的幼女身上,官员道德败坏至此,不得不治。

  “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发病喊疼才吃药”,更需要的是“深入肌理”地将“病痛”扼杀住。面对频发的性侵幼女案件,政府与群众要携手同心,一致遏制。

  对于政府来说,一是要针对官员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将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全方位地对官员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二是政府监督要落到实处,一旦发现官德败坏现象,特别是违纪违法的,一定要严处、严惩,绝不姑息;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社会环境整治力度,强化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建设,号召社会大众参与到自觉保护未成年人行列当中。

  对于社会公众来说,一是要继续加大对政府官员权力、行为的监督,一旦发现有官德败坏现象,要绝不手软的将事实暴露于大众媒体前,从而引起政府高度重视;二是群众要自觉做好未成年人的关爱者与保护者,视他们为子女,发自内心的主动关心、爱护他们。

 

  作者:申绘里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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