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4岁幼女 编办主任咋成变态狂

2013-09-07 07:34:1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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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条名为《云南大关县一官员强奸幼女》的帖子出现在各大论坛上,引发社会关注。帖子称,8月24日,云南大关一名年仅4岁的幼女小玉遭当地官员郭玉弛强行掳至家中性侵。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大关县委宣传部6日回应称,该官员已被停职刑拘。(中新网9月6日
  仅仅才4岁的女孩,被编办主任强行掳至家中性侵,这是变态狂还是禽兽?很难想象一位官员怎么可能会向一个几岁的孩子伸出魔手,我为这个小小的孩子痛心甚至潸然泪下,诅咒这位丧心病狂的官员该“千刀万剐”,甚至让其变成“公公”。
  面对如此令人发指的罪恶,无数善良的人都在质问:为何孩子屡屡成为性侵的对象,拿什么来保护我们的孩子?我们在强烈谴责这些害群之马的同时,也不得不反思为何官员性侵幼女的新闻会屡屡发生?
  一是一些官员没有了起码的道德底线,没有了一点信仰,当官就是为了吃喝玩乐享受。西方有句谚语,叫:“什么信仰也没有的人,就容易犯罪”。一些官员在玩腻了二奶,玩腻了情人后,不感兴趣了,就把魔手伸向幼女,甚至有的猥亵男童,玩猎奇玩些新鲜的花样,以寻求刺激。
  二是作为一名官员,一名党员,本该是为民服务的道德典范,但事实上近几年一些官员道德沦丧、伤风败俗、强奸少女,无恶不作,台上一副正人君子模样,台下却干出禽兽的勾当,一些人一旦权力在手,便有了为非作歹的底气,不管范了啥事,都能靠手中的权力摆平,靠手里的金钱堵口,权力让这些人毫无顾忌。
  三是法律对这些官员起不到任何震慑作用。在许多国家,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都被视为泯灭人性的严重罪行,予以严惩,而在我国一些官员、校长性侵女童常常成为“嫖宿幼女”罪,许多天良丧尽的官员正是利用了这个法律漏洞脱逃罪责,获得轻判,况且对一些官员来说即便坐了牢,也会通过关系尽早出来。而在韩国、德国,这类罪犯甚至会遭到化学阉割,以免日后再犯,而在美国虽然各州对强奸或猥亵未成年人的量刑不同,但都将其视为重罪。比较起来我国的法律对这些禽兽可谓太“温柔”了,这也是一些官员胆敢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
  当党纪国法对一些官员形同虚设不痛不痒时,屡屡发生如此骇人听闻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4岁的孩子身心遭此劫难,任何的安抚都无法弥补孩子的噩梦,唯有用法律施以严刑重典,用笼子把权力及时关进去,方能让这些禽兽变态官员断了非分之想,方能斩断那一双双罪恶之手。

  作者:直隶巴人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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