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李双江“不想说话”的权利

2013-09-27 09:37:2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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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某等人强奸案一审宣判:李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十年徒刑。在媒体记者的追问下,李双江表示:“我身体还好,心情不好,我现在非常不好,我家里出了大事,我现在不想说话。”当问到李某某刑期等问题时,李双江全部不予作答,非常着急地离开。(9月27日《广州日报》)
  在李某某的事情上,很久没有看到李双江露面,也很久没有听到李双江说话了。在李某某案作出一审宣判后,李双江表示“不想说话”,那么就请尊重李双江“不想说话”的权利。

  李双江对李某某之爱,非常浓烈和深沉,用宠爱和溺爱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李某某被判十年,包括一些业内人士和普通民众都有一种看法,认为量刑偏重,李双江对此“不想说话”,既是一种明智的做法,也是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一种表现。

  李双江“心情不好”,这很能理解,谁遇到这种事情,心情都会不好,何况李双江家里摊上事儿了,而且摊上大事儿了。这种时候媒体对李双江进行采访,无异于在伤口上撒盐;如果再对李双江进行“追问”和“逼问”,那就不仅丧失媒体职业道德,甚至丧失和泯灭人性。

  李某某一错再错,走到今天成为罪人,固然李双江有责任。但是,所有事情是李某某干的,责任主要在李某某,李双江无非承担教育和监管不严的责任。大牢必须李某某去坐,罪过必须李某某去反省,改正必须让李某某有刮骨疗伤之痛,很多事情李双江是帮不上忙的,只能“干瞪眼”和干着急。要乖自己乖,要巧自己巧,李某某虽未成年,但确切来说也不小了,古时候李某某的这个年龄,已经为人父了。李某某犯下的罪行,应该让李某某改过自新,媒体不应再伤害李双江这位老人了!

  作为德高望重的艺术家,李双江肯定知道自我反省的。在李某某刚出事的时候,李双江太忙;但过了没多久,李双江不忙了,甚至是销声匿迹了,想必李双江是在痛定思痛吧。之后,尽管李某某的事情一直由梦鸽折腾,但梦鸽也是名人明星,哪些事情该做不该做,想来应该心中有数,无论李双江是否“插手”,责任都该由梦鸽承担。当然,如果作为老师和丈夫的李双江,能够适时对作为学生和妻子的梦鸽适当给以“点拨”,或许梦鸽会有所收敛。

  李某某案应让法律“说话”,媒体不要追逼者李双江“说话”。李双江说话与不说话、不想说话都是他的自由,包括媒体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权要求李双江或者“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或者“沉默是金、三缄其口”。

  作者:毛开云
  稿源:齐网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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