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抢食”学生“低价”权益谁保障?

2013-09-26 05:14:04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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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食每个品种限购3个,请自觉遵守”。这个规定张贴在北大多个食堂里,2毛钱一个的馒头,是学生的低价权益。餐饮中心工作人员称,限购令主要针对教职工家属因便宜抢购主食,来保障学生权益。(9月25日 新京报)
  也许,北大“限购令”的初衷是好的。通过“限购”,一来保证对学生的主食供应;二来使学生能真正享受到补贴。可是,由于对“限购令”执行的不严,加之教职员工在学生下课前的“抢购”,致使结果截然相反——不仅该限购的教职员工没有被“限住”,反而增加了学生购买主食的困难。吃个馒头都成了奢望,不仅仅是北大学生的悲哀。
  2008年,为了稳定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教育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采取对学生食堂临时补贴措施。也就是说,伙食补贴金额是以学生为基数的,教职员工并不在其中。教职员工购买限价主食,尤其是抢购限价主食,就是对学生利益的剥夺和侵害。加之,补贴经费总数是有限和有数的,满足了教职员工的需要,就满足不了学生的需要。所以说,“老师吃学生的主食,让学生无主食可吃”,也就见怪不怪了。
  著名学府北大,真的连个“馒头”也解决不了或处理不好吗?答案是否定的。同为著名学府的清华,只采用了“三卡”这一招,就轻易化解了困扰北大的“难题”。“三卡”,即,学生餐卡、教师餐卡、临时餐卡。持教师餐卡不得到学生餐厅使用,临时卡购买时需额外加收10%至15%的搭伙费。清华“三卡”的核心,就是教职员工不能分享学生的伙食补贴。也就是说,只有取消教职员工的平价主食,“馒头”问题才会迎刃而解。
  所以说,没有教职员工食堂,并不能成为老师与学生“抢食”的借口。如果参照清华临时餐卡规定,教职员工购卡时加收10%至15% 伙食补贴费,或者教职员工以市场价购买主食,到那时,还会因“一个馒头引发吐槽”吗?
  不要小看“馒头”这件小事,不同的处理态度反映出不同的管理和教育理念。因此,学校是否以学生为本,老师是否为人师表,“馒头”就是试金石。否则,即使化解了当前的“馒头风波”,像“手机充电,每次5角”和“收费学习包厢”等侵占或剥夺学生权利的事,还会在全国各大学不断发生。
  其实,话又说回来,老师与学生“抢食”,不仅让世人笑话,自己也会脸红。所以说,对“馒头”这点小便宜,老师还是不要占的好。

  作者:姚明胜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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