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男女朋友”究竟是啥生意?

2017-01-18 15:37:38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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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金梅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春节将近,一些婚介中心做起出租女友、男友的生意。中介工作人员说,好多人来问,生意相当火爆,两天一夜收费是2999元,有好几万人随便挑。(1月17日澎湃新闻)

  “出租男、女朋友”的生意可以算得上是“本小利大”又“稳赚不赔”。你租还是不租,男朋友、女朋友就在那里,你不租还有别人租。这种“真人秀”的生意不同于物品交易,有三标和保质期,待出租男女朋友没有“过期”一说,最低的投资就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出租男、女朋友”成了婚介中心好的赚钱之道,也成了许多人的生财之法。

  出租男、女朋友涉及灰色地带,“出租”范围是最不好拿捏得当的,一旦“越界”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即使处理得当,不“出租”范围控制在法律的红线之内,这种“欺骗”的行为本身也是有违道德伦理的。租来的房子、车子都不可靠,租来的关系有怎么会可靠?这其中的利害关系,所有的“租客”都是心知杜明的,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出租男、女朋友”——婚介中心和“租客”双方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即使租赁费用高得不合理,也总有人“花钱如流水”,就是为了花钱买个“安稳年”。春节将近,很多人都要回家与亲人团聚,单身男女的婚姻问题成了七大姑八大姨谈论不下的的话题。很多时候,都是一人之力难敌“万夫之勇”,面对一群人七嘴八舌的“关心”,再能言善辩的人也是百口莫辩的。很多人就是为了逃避这种“关心”而不得已地选择了“出租男、女朋友”的怪招。

  “催婚”表达的关心,传递的却是压力。总是会有”适龄男女”的说法,似乎一旦过了这个黄金年龄,无论多么优秀的人都不会拥有美满的婚姻。甚至很多亲戚朋友都在劝尚在单身的人“差不多就得了”,因为不愿意苟同于“差不多”。所以很多人都“剩下来”了。在许多人眼里,凡是“剩下”的都是不好的,不如见好就收,婚姻可以将就也可以随便。

  无论是社会还是家庭对于“适龄未婚”都是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是抱有偏见和歧视的观点。什么样的年龄适合结婚?不是自己说了算,不是感情的水到渠成,而是早就有一条年龄线,要按着“标准”来。这个“标准”不是自己的,是别人的,如果不符合标准,那就是不合格的。很多家长在担心子女的终身幸福,也再担心自己脸上的面子,家里有一个大龄单身汉,说出来总是脸上无光,是虚荣心在作祟。很多“亲朋好友”在关心你地婚姻大事,也在暗讽你的“不争气”,损了你的颜面,涨了自己的高度,寻求心理平衡。

  说到底就是一种守旧的社会观念在影响这人们的价值判断。如今都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人们的婚姻观念似乎却还停留在封建时代,“中国式相亲”的盛行就是尴尬的体现。似乎婚姻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还要社会对于社会阶层,经济地位,文化因素的要求。青年一代对于根深蒂固的守旧观念无力反抗又不愿意委屈求取全,就只能采取“出租”的权宜之计,不是妥协而是为无声的反抗。

  “要么在沉默中爆发,要么在沉默中灭亡”。用“出租”这样的方式来自我解困,并不能算是明智之举。如果把握不好尺度,就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婚姻是“此生契阔,与子成说”的一生承诺,不应掺杂任何其他与感情无关的东西。作为青年一代应该勇于直面自己的内心,敢于和守旧的社会观念作斗争,更应该向亲朋好友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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