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偷拍女性裙底 器材比记者专业偷拍机性能好

2014-06-11 15:37:4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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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查员和记者摸清了这个偷拍团伙的具体分工和作案过程之后,北京市朝阳区警方进行了相关取证,并进行了收网行动,抓获了犯罪团伙中的15人,并对其他三名在逃人员发布了协查通告。

  经过警方的检查,冬子引以为傲的偷拍神器——拐棍到底是如何拍摄的这个谜底也揭开了。原来在这个拐棍儿底部装有高清旋转摄像头,而拐棍顶部手拿的地方恰好就是摄像机开关,可以随时随地手动遥控指挥摄像头的镜头方向,这样就能更加彻底的完成偷拍,这么先进的设备连我们的侦查员和记者都没有见过,记者携带的专业偷拍机更没有如此高的性能,所以这把拐棍儿也就成了冬子最得力的偷拍神器。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禁止偷窥偷拍他人隐私,针对偷窥、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互联网禁止传播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自律规范》和刑法第 363 条至367条中规定: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其中关于淫秽色情网站的定义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文章、影片、录像、录音、图片及其他淫秽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两万次以上的,要按照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这个偷拍团伙虽然已经被粉碎,但是记者了解到,偷拍女性隐私的不法分子并不止这个团伙这些人。那么大家应该如何防范这些偷拍的不法分子呢?经过警方对偷拍团伙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发现他们大多习惯寻找,穿着较少的年轻女性进行跟拍,天桥等处的自动扶梯、大超市、公交车上、地铁上以及大型车展会上也是他们选择的范围。一些穿短裙的女性上自动扶梯、天桥,往往有被人偷窥裙底的感觉,在公交车上,一些穿短裙的女性坐着时不注意,也容易让裙底走光。另外最重要的是学会识别偷拍的设备。在这次警方缴获的作案工具中,车钥匙、纽扣、钢笔、手表、U盘、打火机、内存卡、隐形眼睛、改装版手机以及拐棍儿等各种类型的隐形偷拍机。警方从已经抓获的这些犯罪嫌疑人中,收缴了部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偷拍设备,据警方介绍,这些偷拍设备已经被禁止使用。

  编辑:梁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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