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水的“国家级”大奖当叫停

2014-06-25 05:50:03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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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永康一所学校的400名学生参加了第七届“环保之星”全国小学生科技大赛,比赛过程很简单,就是老师给学生发一套试题,并提供答案抄写。其中,有163名学生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只要他们再交20元钱,就能拿到国家级的中国地理学会颁发的奖状。(6月24日 浙江在线)

  地理学会组织的这种廉价大赛,不能不令人生疑。正如参赛学生家长质疑的:这种比赛有什么意思?这种奖状又有多少含金量?

  第七届“环保之星”全国小学生科技大赛的主办单位为中国地理学会,它挂靠在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由此看来,这个协会的存在应该是合法的,由它举办的连续七届的“环保之星”全国小学生科技大赛也应视为合法,其组织大赛的初衷是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环保知识也没有错,收取20元的报名费、评审费、证书制作费、邮寄费等也不算多,可以排除敛财的嫌疑。

  问题在于,普及环保知识应该实打实,不能玩虚的。正确的方法是;事先,要对参赛的中小学生进行专门的训练或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环保知识,提高对环保重要性的认识,而后再采取闭卷考试或知识抢答等形式进行比赛,从中选拔优胜者,分别予以不同等级的奖励,哪怕给予“国家级”的大奖也未尝不可。但给学生发试题、抄写答案就能获得“国家级”大奖,还能对升学有好处。这无疑是在诱导学生骗取荣誉,鼓励他们弄虚作假,这怎么会有利于学生们健康成长呢?作为参赛的学校,应该抵制这种比赛,教育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严格把关,不能因为组织者来头大就盲目参与。

  时下,五花八门的协会、学会在全国不在少数,靠卖牌子、发奖状“创收”的不在少数,地理学会组织的“环保之星”全国小学生科技大赛,虽然可以排除“创收”之嫌,但这种缺乏严密组织、贱卖“国家级”大奖的做法,同样需要进行整治。否则,不仅有损于学会自身的形象,而且会贻害下一代。至少,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应该管一管。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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