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剧组力挺黄海波,看中的是黄海波的人气

2014-06-04 03:26:37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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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容教育 2011年部分条款修正后仍在用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随后,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据了解,劳教制度虽废止,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并未废止,2011年部分条款修正后,依然使用。

  收容对象 收容教育制度是一项针对卖淫嫖娼人员的行政处罚措施。收容教育的对象是卖淫嫖娼人员。

  对于参与卖淫活动的引诱、强迫、容留、介绍、组织卖淫的人员是否归属其中,此办法未明确列入,也未见明确的解释。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曾有此类规定,如《大同市收容教育卖淫嫖娼人员暂行规定》中列入了其他类型的与卖淫嫖娼相关联的人员。

  主管部门 收容教育工作的主管机关是公安部,审批机关是县级公安机关。

  对县级公安机关作出的收容教育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限 据《法制晚报》记者了解,收容教育的期限为6个月至2年,收容教育日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

  对于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可以提前解除收容教育,但其实际执行的收容教育不得少于原决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另一方面,对拒绝接受教育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可以延长收容教育期限,但实际执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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