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子报仇殴打小学生 不能知法犯法

2014-05-19 05:27:55  来源: 齐网

小字体大字体

  近日,有网友Prvxov在安徽宿松县的一家论坛发布帖子称,5月14日上午,该县松兹小学五年级姓唐的同学与小伟发生矛盾,感觉受了委屈,回家后告诉了父亲,唐姓同学身为检察院书记员的父亲唐某,下午竟带人冲进教室,二话不说将学生小伟殴打致伤。(2014年5月17日中国网)

  对于校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以及向家长告状并不奇怪,奇怪的倒是身为检察官的父亲采取暴力手段替儿子“报仇”。按理说,小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家长应当教育自己的孩子,若确实是其他同学欺负了自己的孩子,也应向班主任老师反映,相信学校会处理好,这才是可取的态度和做法。

  舔犊之心人皆有之,在独生子女家庭尤可理解,但须保持理性,把握住底线,作为公务人员更应该如此。唐某身为检察官,是见过世面的人,心胸不该如此狭隘,更不该带人冲进学校殴打儿子的同学。可能,这样做孩子满意了,也解了一时之气,但却扰乱了学校的教学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因此,宿松县检察院党组已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停止唐某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并责成唐某向当事人及家属和学校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检察长金落实表示,待事实查清后,将依法对唐某作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是知法、懂法、执法的,理应成为自觉守法的表率,但唐某却反其道而行之,自己酿成的苦果最后还得自己吞。看来,包括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内的家长们,很需要增强法制观念,且行且珍惜。

  作者:侯文学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相关信息

我说两句

热门推荐

房产 | 汽车 | 旅游 | 教育 | 财经 | 科技 | 健康

推广

频道推荐

社会 | 娱乐 | 女人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