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军令状”成为“均立状”

2014-02-17 05:58:05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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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北方某市市领导立下治理雾霾环境的铿锵承诺,再到南方某市几个乡镇党委书记扫黄不力而给出的公开道歉以及整改措施,都可以视为政府官员给公众立下的“军令状”。旧时,军令状可不是随口一说,率性而为,马谡战前慨然立下军令状,结果痛失街亭,导致诸葛亮挥泪斩之。现下,部分地方官员就公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敢于亮出承诺,立下军令状,当然是一件好事儿。但必须要避免重蹈马谡之覆辙,莫要让“军令状”变成“均立状”,慨然而为,平庸而了,影响了大局,失去了民心。

  立下“军令状”,重在看行动。正可谓“一诺值千金”,如何让承诺变成现实,首先要科学制定工作举措,笔者以为,所谓“科学制定”,就是要经过广泛征求,缜密论证,然后向公众媒体进行最广泛的公开,这样的举措方可谓“科学”;其次要实实在在地抓整改,一件一件地逐一落实,切不可仅止于在媒体面前侃侃而谈,之后就石沉大海;三是要建立问责机制,祭出尚方宝剑,要拿出诸葛亮挥泪斩马谡的魄力,敢于向整改不力,阳奉阴违,推诿扯皮等现象动真格,尤其是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影响改革大局的个别干部更是要惩一儆百。

  立下“军令状”,贵在看结果。习近平同志早在去年参加河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就明确指出,“军令状”就是要看结果。当前,群众对环境问题,对社会风气问题等涉及面较广,影响力较大的现象应当说是极为关心关注的。既然党政官员敢于坦诚面对问题,及时给出整改措施,慨然立下军令状,就应当给公众,给媒体,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结果。结果好坏要经得起检验,一是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群众就是当今的“诸葛亮”,要把整改结果进行公开公示,群众满意与否是判断结果成效的唯一标准。二是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整改结果不能顾头不顾腚,要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切忌顾此失彼。三是要把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做到有机结合。发展是当今第一要务,改革是当今第一课题,而和谐社会则是发展与改革赖以推动的土壤。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两手抓”理论就是指的这个问题,任何整改结果都必须做到两者结果,否则就是不完整的。

  应该说,向公众立下“军令状”体现的是党员干部勇于面对问题,敢于担当责任的为政理念。但群众更看重的行动,更关心的是结果,这个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有清醒认识,莫让“军令状”变为“均立状”,成为茶后笑谈,成为一纸空文。

  作者:郑卿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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