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从落马贪官的“忏悔”中看到警示

2014-01-13 06:00:49  来源: 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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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记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贪腐受审官员的法庭“最后陈述”及悔过书发现,几乎每名贪官都会对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总结,有些还会事先列好提纲,还有人会递交几页亲笔书写的悔过书。(1月12日《新京报》)

  “最后陈述”是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一项诉讼权利。在2013年度部分落马贪官的庭审中,他们的“最后陈述”多表达出了忏悔之意。媒体将其概括为声泪俱下型,认罪求情型,引经据典型,表功型,忆苦型,避重就轻型,等等。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贪腐官员也是一面可以“照”人的“镜子”,其案例可以起到反面教材的作用。对其他官员来讲,更从落马官员的声声“忏悔”中看到警示,避免重蹈覆辙。

  防范贪婪心理。官员之所以成为贪官并落马,根子在贪欲上。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在作“最后陈述”时,称自己上高中时,为了不增加家庭负担,2年高中从没在食堂吃过饭,都是从家里带咸菜。苏顺虎作为贫苦家庭成长起来的官员,应该对后来的经济状况感到十分满足才对。但是,由于他禁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诱惑,贪婪成性,涉嫌受贿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90余万元。俗话说:“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对官员来讲,“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要常想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避免因为贪欲而滑入违法犯罪泥淖。

  防范侥幸心理。许多贪官在落马后,才为自己的贪腐行为感到十分后悔。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在作“最后陈述”时说道:“我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多数贪官并不是为官之初就有贪腐之心,但之后有了重大贪腐行为,是因为一次一时的贪腐行为未被发现和暴露,慢慢助长了他的侥幸心理和贪欲。许多落马贪官明明知道贪污腐败是违法犯罪,但仍然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贪污腐败,也是因为侥幸心理在作祟。“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官员应防范侥幸心理,特别要慎初、慎微、慎独,从点滴小事做起抓好养成,培养自己的自控自律能力。

  防范失衡心理。一些官员常与老板之类的有钱人打交道,极易产生心理失衡,于是便用手中权力牟取私利。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在作“最后陈述”时讲道:“我们圆了高铁梦。我会认真改造自己,重新做人,继续为高铁做事情。”张曝光在“最后陈述”中还在为自己表功。张曝光落马前号称“中国高铁技术第一人”,必然认为自己的才华能力比许多老板高出很多,因此在享受上绝不甘落后,大肆受贿不说,还包养女歌手为情人。应该讲,是攀比心理害了他。作为官员,不应该在经济物质上讲攀比,而应始终树立当官就是服务,就得奉献的思想。

  贪官的贪婪、侥幸和攀比心理,都是病态心理。落马贪官的“忏悔”,警示官员们应在经济物质利益追求上抱以平常心态,同时说明了修心之重要。

  作者:向秋
  稿源:齐网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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