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高校宪章:师生共治是灵魂

2014-10-10 03:12:35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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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长“退出”校学术委员会

  清华在该校章程中规定了教师职务系列。按照规定,清华设置教学岗位和研究岗位,教学岗位的教师以教学工作为主,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4个岗位等级,研究岗位教师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3个岗位等级。

  教育部此前出台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曾规定,高校教师不得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清华大学章程》进一步明确,包括教师在内的清华大学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校外兼职。

  章程规定,清华设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委员由学校教授代表组成,校长不能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清华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由著名国学家钱穆之女钱易院士担任。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清华大学现任校长陈吉宁和前任校长顾秉林均不是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术委员会成员包括各院系等教学研究机构按教授比例推荐选举的委员、校长直接聘任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和职务委员(两名)。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五年,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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