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命花盆一审:花盆主人被判46万

2014-04-28 19:16:0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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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说法

  空中养花种草要考虑法律后果

  据原告小潘的代理律师、本报周二之约合作律师、湖北圣青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寿亭介绍:鉴于原告一家经济状况不好,湖北圣青律师事务所律师应青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给小潘提供了法律援助,免费帮其打官司。

  李寿亭说,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两被告疏于管理、维护其使用的花盆,致使其坠落,与原告之父死亡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李寿亭律师还表示,该案给市民们提出了血的警示,一定要管好自己的花盆和空中搁置物,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肇事的花盆或空中搁置物找不到主人,一栋楼的住户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万勤

  (原标题:青山“夺命花盆案”一审判赔46万)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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