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盆砸死行人,老夫妇被赔偿46万元

2014-04-26 19:01:28  来源: 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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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焦点

  天降花盆砸死行人谁之过

  但在庭审中,崔某夫妇却全盘否认以前在派出所内做的承认自己是花盆主人的询问笔录:他们对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有异议,对认定为非刑事案件的定性不予认可,对警方现场勘查意见也有异议,甚至否认肇事花盆是他们家中所有。

  被告提出了“阴谋论”:“本案应是一起刑事案件,派出所调查的结果并不能证明砸死人的花盆是我家所有,也可能是有人恶意将花盆推到楼下砸死被害人, 我们种植的植物为两盆辣椒和一盆野花,砸死潘先生的花盆并不是我家所种植的植物和花盆。”

  因此他们请求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请。

  在审理过程中,青山区法院的法官曾到实地调查走访,有住户指认放置在四楼过道平台上的花盆就是被告家的,平时还看见张某浇过水。

  青山区法院综合各种证据后,认为各方证据相互吻合,足以认定砸死潘先生的花盆系被告崔某、张某所有和管理。

  青山区法院还认为,公民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因被告崔某、张某所有和管理的花盆落下砸中潘先生头部致其死亡,被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其应对潘先生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今年4月11日,青山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崔某、张某共同赔偿原告小潘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6.75万元。被告对一审判决不服,拟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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