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寻贼:被盗iPad传回女子自拍照 失主微博"寻贼"

2014-02-25 21:40:36  来源: 新华网山东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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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公布照片是否妥当?

  律师:那人若不是小偷就麻烦了

  对于博主公布“嫌疑人”照片的行为,网友们议论纷纷!网友“mitolee”就认为不妥:虽然是她偷了,是她不对,但是这交给警方处理也好过在网络公布,现在的网络世界有多恐怖,你懂的。之前有位深圳的女孩偷了件衣服被店主把视频公布在微博,女孩自杀了。博主,请三思……

  江苏政纬律师事务所宋红波律师认为,博主“三毛travel”这样做,确实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如果事后确认盗窃并非照片中的自拍者所为,那么博主“三毛travel”就必须要对当事人承担侵害名誉权、肖像权的法律责任。当然,如果司法机关最终确认,盗窃那个IPAD的人,就是照片中的自拍者所为,那么博主“三毛travel”则不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其行为性质是制止、追究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正当性。

  昆山警方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对博主“三毛travel”在微博上晒出盗窃嫌疑人自拍照的行为,予以禁止,所以警方目前并没有对博主晒盗窃嫌疑人自拍照的行为,予以“叫停”或者“纠正”。

    编辑:齐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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